各省轄市建設局(委),泰州市建工局,蘇州工業園區規劃建設局、張家港保稅區規劃建設局,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建設局,省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推進小組印發的《江蘇省建筑施工標準化文明示范工地標準》(蘇城市整治〔2014〕3號),及全省建筑工地揚塵治理常態化、長效化、標準化、規范化管理要求,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決定開展2015年度省級標準化文明示范工地達標考核工作?,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形式
省級標準化示范工地達標考核工作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統一組織實施,按照省轄市自查推薦、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抽查認定的形式進行。各省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規模以上項目省級標準化文明示范工地達標自查工作。
二、開展自查
各省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對照蘇城市整治〔2014〕3號文件標準組織自查(項目進度應在60%以上),并于5月20日、11月20日前將上、下半年擇優項目推薦上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推薦項目按自查得分高低排序上報。
三、抽查認定
5月、11月下旬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對各省轄市上報項目按一定比例進行抽查,抽查結果作為認定各地省級標準化文明示范工地達標情況的依據。對符合考核標準的達標項目,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公示后發文公布。
聯系人:夏亮,025-51868643、51868644(傳真)。
附件:
1、《江蘇省建筑施工標準化文明示范工地標準》(蘇城市整治〔2014〕3號)
2、規模以上項目標準
3、省級標準化文明示范工地推薦項目統計表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年5月5日